资产与招标管理处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24-03-06 浏览次数: 字号:[ ]

资产与招标管理处在主管校领导的领导下,代表学校行使资产管理、招标采购和安技环保等方面的职能,服务师生和学校发展。主要职责为:

1.贯彻落实国家和陕西省有关资产管理、招标、采购、安技环保工作的政策、法规,制定和完善学校资产管理、招标、采购、安技环保相关工作规章制度;

2.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的登记、配置、清查及处置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学校公房资源调配管理工作;

3.负责学校的物资设备的采购工作及办理进口设备的免税工作;负责招标采购信息平台建设和管理工作;

4.负责办理政府采购审批备案工作;

5.负责学校招标和集中采购的组织工作;负责办理对外委托招标、采购相关事宜;

6.依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负责安技、环保相关工作。

7.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