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招标管理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0〕26号)》

发布时间:2021-04-08 浏览次数: 字号:[ ]

校属各单位: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通知(陕财办采函〔2020〕26号)要求:2021年1月1日起所有省级预算单位全面推行采购意向公开。按照《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参考文本》(见附件1)格式要求对采购意向内容公开,不能随意简化。采购意向公示原则上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预算单位采购计划在财政厅备案时需提供采购意向公开信息情况。

    学校原有采购程序不变,项目申请阶段增加采购意向公开环节(采购流程的时间规定见附件2),请校属各单位按照自己的采购需求,结合新的公示要求合理安排采购申报时间。

内容要求请参考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