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依据《西安理工大学物资设备采购管理办法》,为了更好地为教学、科研及学科建设服务,便于相关学院、部门制定掌握采购计划情况,加快采购进度,现将2017年度集中申报采购项目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审批范围
根据国家《政府采购法》和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现将申报审批范围明确如下。各单位、部门在购置物资、设备时,动用经费为学校预算资金、学科建设经费、实验及教学建设经费、国拨专项经费以及科研经费购置,产权关系隶属学校的各类仪器设备、办公设备、软件、材料及设备相关维护维修服务等,单价或批量总价在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项目均纳入申报审批范围。
二、设备物资采购计划
各单位、部门根据工作需要, 核对制定年度物资、设备采购计划,并填写《西安理工大学物资设备采购申请表》(附件),于3月30日前报资产管理处。我处将根据申报情况分类汇总,报西安
理工大学招标管理处及政府相关部门办理采购审批事项。
三、采购验收
各单位、部门在做好采购项目申报的同时,务必加强采购的物资及设备的验收工作。在采购项目执行至审签阶段之时上报验收报告,该报告我处将归档备案。
附件:西安理工大学物资设备采购申请表
西安理工大学资产管理处
2017年3月13日
关于2017年度集中申报采购项目的通知.pdf
20160831西安理工大学物资设备采购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