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附件1)关于进口仪器设备减免税年报相关工作要求,现开展我校进口减免税仪器设备清查工作,请相关单位组织进口仪器设备管理使用教师填报相关报表。
一、填报范围
需清查填报的进口减免税仪器设备范围为,自货物进口放行之日起计算,起始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交表时限
2024年5月17日前,请相关单位组织教师将附件2《减免税货物使用情况检查报表》,签字盖章后交资产与招标管理处物资采购科。资产与招标管理处将联合实验室管理处进行现场抽查。
三、联系方式
报表上交地点:资产与招标管理处(办公室房间号)211室。报表填报处内联系人:涂老师029-61125884 ,何老师029-61228219 。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
附件2:《减免税货物使用情况检查报表》
资产与招标管理处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