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今日,陕西省财政厅给我校下达了2025年采购预算额度,请已填报2025年采购预算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根据需要在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新)按要求提交采购计划,我处将按要求提交省财政厅进行审批备案。
近期准备采购的老师特别注意: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http://www.ccgp-shaanxi.gov.cn/gpmall-main-web/index)中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一体式计算机将于2025年3月10日下架,同时在“框架协议入围产品库”上架,入围产品详情见对应网址(https://www.ccgp-shaanxi.gov.cn/gpfa-main-web/basic/noticeDetail?kcId=8a69c74b931e303e0193b8c86365012e,
https://www.ccgp-shaanxi.gov.cn/gpfa-main-web/basic/noticeDetail?kcId=8a69c74b931e303e0193d21bc95c03b7,
http://www.ccgp-shaanxi.gov.cn/gpfa-main-web/basic/noticeDetail?kcId=8a69c74b931e303e0193b3ac18887910 )。我校各单位采购相关产品(涉密采购除外),单笔采购金额未达到采购限额标准(见附件1)的,原则上采用框架协议采购方式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采购的品目类别价格和电子卖场中上架的略有差异,老师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适合的采购方式。如果选择电子卖场采购方式的需要在3月3日前提交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新)审核通过后的纸质材料。选择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的可以在3月10日后提交提供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新)审核通过后的纸质材料。
温馨提示:财政厅一般要求年初部门预算中编入政府采购的项目,必须在6月30日前完成政府采购计划备案,未按照时间要求备案的,将被视为本部门不需要年初采购计划,财政采购系统将冻结采购预算。为确保本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顺利执行,避免采购资金被财政部门冻结,对学校事业发展造成不利影响,请校属各单位负责人、项目经费负责人合理规划采购工作开展时间。相关采购计划填写要求如下:
一、使用学校财务账户资金,购置物资设备、服务类采购计划,计划金额大于等于20万元的,必须上报采购计划。若采购的货物需办理进口免税时,必须上报采购计划。
二、使用学校财务账户资金,购买属于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目录所涵盖的物资、设备、服务【采购品目为台式计算机(含一体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服务器、触控一体机、复印机、打印机,印刷服务、安保服务、会计服务、审计服务】,属于行政党群部门的校内单位,须填写《行政办公类国产化办公终端设备采购申请书》(https://zcc.xaut.edu.cn/info/1003/2945.htm),须经审批后上报采购计划。
三、使用学校财务账户资金,办理基本建设、工程维修改造类采购计划,计划金额大于等于30万元的,必须上报采购计划。
四、办理途径
1. 报送采购计划时,属于物资设备、服务类采购和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目录所涵盖的物资、设备、服务的,通过学校主页-融合门户-统一身份认证-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新)填制《西安理工大学2025年采购计划表》,系统审核通过后纸质材料交资产与招标管理处211办公室,联系人:涂君辉,联系电话:029—61125884。
2. 报送基本建设、工程维修及改造类招标计划时,通过学校主页-融合门户-统一身份认证-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新)填制《西安理工大学2025年采购计划表》,系统审核通过后纸质材料,基本建设类项目交基建处计划科,工程维修类交后勤处维修管理科,待审核通过后交资产与招标管理处215办公室。联系人:俞博洋, 联系电话:029—82312890。
3.物资设备、服务类采购计划预算金额大于等于50万的、工程类采购计划预算金额大于等于80万的还须填写填写政府采购意向公开表,通过学校主页-融合门户-统一身份认证-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新)填写政府采购意向公开表,30日后可提交对应的采购计划。
附件1: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配置标准(2021年版)(陕财办资【2021】262号)
资产与招标管理处
2025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