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进口减免税仪器设备清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8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附件1)关于进口仪器设备减免税年报相关工作要求,现开展我校进口减免税仪器设备清查工作,请相关单位组织进口仪器设备管理使用教师填报相关报表。

一、填报范围

需清查填报的进口减免税仪器设备范围为,自货物进口放行之日起计算,起始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二、交表时限

2023年5月19日前,请相关单位组织教师将附件2《减免税货物使用情况检查报表》,签字盖章后交资产与招标管理处物资采购科。

三、联系方式

报表上交地点:资产与招标管理处(办公室房间号)211室。报表填报处内联系人:涂老师029-61125884 18966704645,于老师029-61228219 17782869911。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

附件2:《减免税货物使用情况检查报表》

资产与招标管理处

2023 年 4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