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进口减免税仪器设备清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8 浏览次数: 字号:[ ]

相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附件1)关于进口仪器设备减免税年报相关工作要求,现开展我校进口减免税仪器设备清查工作请相关单位组织进口仪器设备管理使用教师填报相关报表。

一、填报范围

清查填报的进口减免税仪器设备范围为,自货物进口放行之日起计算,起始时间为:20201月1日至2022年1231日

二、交表时限

2023519日前,请相关单位组织教师将附件2《减免税货物使用情况检查报表》签字盖章后交资产与招标管理处物资采购科

三、联系方式

报表上交地点:资产与招标管理处(办公室房间号)211室。报表填报处内联系人:涂老师029-61125884 18966704645,于老师029-61228219 17782869911。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

附件2:《减免税货物使用情况检查报表》

资产与招标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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