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编制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的通知》(西安理工财务〔2020〕5号)要求,2021年度各单位使用学校资金,购买属于《陕西省2020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以内的物资设备及相关服务的采购事项均属于政府采购范畴。各单位、部门请自行严格对照附件1.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要求(即陕政办函〔2019〕176号),按照所含附件1将物资设备及相关服务项目归类后在附件2表格内对应栏目处编报。2021年度项目执行时,将严格按照批准过的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政府采购程序。
为了做好2021年度物资设备及相关服务项目政府采购预算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预算包含下一年度即将发生或可能发生的物资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如有特殊情况,请在经费项目备注中注明,例如:项目未通过审核、预算未下达或资金未到账等情况,如经费尚未落实,则填报时在经费栏填写“待定经费”。
2、请校属各单位根据下一年度工作安排认真核实2021年需要购置的物资设备及相关服务的采购计划,应报尽报、请勿漏报。根据上级的要求,2021年度未申报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将不能执行政府采购。
3、本次申报采取表格填报,电子版请发至邮箱zccgyk@xaut.edu.cn,纸张版签字盖章确认后上交至资产管理处物资供应科211号办公室。联系人:涂老师 联系方式:02982312656 18966704645
请各单位按照上述要求及时申报2021年物资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并于2020年9月7日下午15:00前完成填报工作。
附件:
1.《关于印发2020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陕政办函〔2019〕176号)
2.2021年政府采购(资产配置)预算表
资产管理处
2020年8月23日